黑龙江省加大力度保护渔业资源
变渔业资源开发为资源保护,使渔业可持续发展。目前,黑龙江省已实施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区,重点保护珍稀珍贵鱼类;加大水域环境监测力度,监测水域基本覆盖全省重点渔业水域。扩大资源增殖放流规模等措施,实现渔业资源综合保护。黑龙江省建立了以冷水鱼为主要保护对象的3个常年禁渔区和2个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黄貂鱼、鱿鱼、海鸥等12种鱼类为重点保护物种,被列为世界珍稀濒危物种的鲟鱼、腊肠实行重点保护。洛北县和通江市划定鲟鱼天然产卵场5个;在哈尔滨市和逊克县,建立了两个水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近两年,我省不断加强水环境监测,监测水域基本覆盖全省重点渔业水域,包括松花江、嫩江、牡丹江、黑龙江、乌苏里河、呼兰河、塘王河、灰河、拉林河、绥芬河、兴凯湖是“五河五河一湖”。监测河流总长6500公里,湖泊面积1200平方公里。共设置监测断面37个,每年获取监测数据约3000条。为与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治理和改善渔业生态环境提供了大量基础信息和可靠数据。扩大鱼类养殖放流规模是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举措。近两年我省鱼类养殖放流情况流量规模也在逐年扩大。目前,全省释放水域包括黑龙江、乌苏里、松花、嫩江、兴凯湖。放生的种类已从鲟鱼和鲑鱼扩大到斑头鱼和鲢鱼等鱼类。仅2018年,全省就有135亿种鱼类增殖放流。 (来源:黑龙江日报记者黄春英